项目金额:3亿美元 涉及国家:伊拉克,中国,英国
伊拉克战后经济重建,世界知名石油企业纷纷入住伊拉克,英国石油公司(BP)就是其中之一。BP公司全球招标,寻求合格企业承建鲁迈拉油田地面工程维护项目,总合同金额3亿美元。最终中国B公司和英国PETROFAC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熊永立律师全程参与了此总包合同履行的合同管理工作。
此总包合同模式有自己的特点,合同模式为“Master Agreement + Call-off” 模式。此合同模式很适合鲁迈拉油田地面工程分散在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主合同(Master Agreement)有一个总的合同价格,有一个总的合同期限,工作指令(call-off)也有一个自己的价格和工期。业主BP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承包商的合同工作。另外,合同付款也颇为独特,即成本+利润,每笔成本的产生都需要业主BP的审批,这在海外一带一路项目实践中不多见。这样的付款模式基本保证了总包商的利润,不会出现意想不到的亏损。不过,主合同有固定总价,有固定的总的期限。最终的合同价格(call-off的价格之和)不能超过合同总价。这就要求承包商的每个call-off的成本控制必须到位。否则,一旦超出了主合同总价,业主BP就不会认可超出合同总价的那部分合同款项。此总包合同履行顺利,伊拉克鲁迈拉油田老旧设施维修进展顺利,为鲁迈拉油田恢复产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示范意义:合同模式的选择必须符合项目本身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