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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刑事打击风暴来袭:你的企业还安全吗?

发布时间:2026-07-14 18:09:19 286 次

文 / 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陈 越 律师

团队,近两年以来接触大量串通投标的咨询与辩护代理。本文意在从实务角度,系统梳理当前串通投标犯罪的治理态势、法律风险与核心特征,为相关企业与从业人员敲响合规警钟。

最常见的串通投标犯罪模型示例:

在某工程招标中,多家投标企业事先协商,约定由甲公司中标,其他企业配合报价,形成“高、中、低”梯度报价以掩盖串标痕迹。各方签署私下协议,中标后由甲公司向陪标企业支付“协作费”。该行为本质是通过虚假竞争排除市场自由竞价,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串通投标行为。

01专项治理持续升级:回溯倒查的刑事打击风暴来袭

自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监管的力度与深度不断加码。2024年3月,《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发布,标志着治理进入制度化、常态化阶段。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多地已将问题线索的追溯时间延伸至2012年,这意味着过去十余年间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都将面临重新审视与严厉追责。

更为重要的是,监管手段正从传统的人力审查向智能化、数据化转型。根据202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人工智能技术在围标、串标识别等重点场景的应用将在部分省市实现全覆盖。这种“时间回溯”与“技术赋能”相结合的治理模式,犹如一张精密的大网,使得以往隐蔽的、积压的串通投标行为无所遁形,直接导致涉案案件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涉案主体范围也从投标企业、招标单位,进一步扩大至可能涉及的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工作人员。

02 串通投标罪数量增幅显著且犯罪形态演化

来自司法实践的数据清晰地揭示了这一风险的严峻性。根据2026年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披露的信息,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的串通投标罪一审案件数量暴涨。

如今的串通投标行为已不再是简单的个体或少数企业间的私下合谋,而是演变为涉及多家企业联合操作、甚至形成区域性、行业性利益链条的规模化组织行为。这种“组织化”“网络化”的犯罪形态,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资源的正常配置机制,更极大地增加了查处与认定的难度。

03串通投标行为侵蚀制度根基与公平竞争

招标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核心方式,而串通投标行为正是对这一根基的致命侵蚀。行为人通过约定联合行动,人为地限制或排除竞争,其本质是为了谋取不正当的超额利益,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与限制竞争行为。

注:此类行为不仅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禁止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强制性规定,导致相关民事法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归于无效,更因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触犯刑律。

04 串通投标行为往往与关联犯罪交织渗透

在实践中,单纯的串通投标犯罪已较为少见,更多案件呈现出多种罪名交织并存的复杂格局。串通投标行为常常与贿赂犯罪紧密相连,为谋取中标,投标方向招标方人员或评标专家行贿,可能同时构成行贿罪;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串通投标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则可能同时构成受贿罪。此外,在实施串通投标过程中,还可能伴随出现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伪造公司印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行为。

结语:辩护人认为,在国家强势治理与技术进步的双重驱动下,串通投标行为的刑事法律风险敞口正在急剧扩大。对于工程建设领域的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而言,以往可能存在的侥幸心理必须彻底摒弃。企业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建立健全内部招投标合规体系,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业务部门与投标部门)的警示教育与法律培训,严格审查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全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法律法规的检验与“技术之眼”的回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