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刑拘、被害人拒不谅解、拒绝任何调解协商——这是刑事辩护中最棘手的开局。宁某案正是如此:无医师资质,涉人身侵权,办案机关初期倾向从严。摆在辩护律师面前的是三重难关——罪名定性清晰、无谅解书障碍、舆情压力叠加。
近日,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田宇奋律师迎难而上,抢抓黄金辩护期,三次深度会见固定事实,多次主动对接办案机关,跳出“依赖谅解书取保”的传统思路,聚焦证据瑕疵、社会危险性、羁押必要性四大法定核心要件展开辩护。最终成功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检察院审查后认定证据存疑、无逮捕必要,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一、案件基本概况
当事人宁某,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长期在社区开设便民理疗工作室,为周边居民提供针灸、推拿、穴位调理等基础理疗服务。某日,宁某为患者李某进行针灸理疗后,李某自述身体局部不适,随即报警。公安机关经初查,认定宁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涉嫌非法行医罪,依法对宁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后,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坚持要求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明确拒绝出具任何谅解书,拒绝任何调解协商。家属在当事人被拘留后第一时间委托田宇奋律师介入本案,核心诉求是争取当事人取保候审、避免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本案核心难点
本案辩护面临三重难关:
难关一:罪名定性清晰。 当事人无医师资质开展诊疗活动,符合非法行医罪的基础入罪要件,案件存在立案基础,辩护难度较大。
难关二:无谅解书关键障碍。 被害人拒不谅解,拒绝任何形式的调解协商。司法实践中,涉人身侵权、医疗类刑事案件,无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取保候审、不予批捕成功率极低。
难关三:舆情与主观认知压力。 被害人向社区、公安机关多次反馈诉求,办案机关初期倾向于从严处理,认为涉案行为存在医疗风险,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初步不予考量取保。
三、律师办案全程
(一)三次专项会见,全面固定案件核心事实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抢抓刑事拘留黄金辩护期,先后开展三次深度会见,层层梳理案件细节、核实关键事实,破除案件认知误区:
第一次会见: 紧急核实案件基本经过、诊疗流程、操作规范,确认当事人理疗操作全程合规,无违规用药、无过度诊疗、无虚假诊疗行为;同时安抚当事人情绪,告知其合法诉讼权利,指导其客观、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规避供述瑕疵风险。
第二次会见: 重点核实被害人身体不适的真实原因,通过当事人陈述、诊疗记录、服务流程,确认被害人不适症状无直接、排他的因果关系,无法排除被害人自身体质、既往病史、心理暗示等介入因素;同时固定当事人主观心态——其仅为社区便民服务,无牟利欺诈、无故意损害他人身体的主观恶意。
第三次会见: 系统核对公安机关讯问重点,梳理案件证据短板,向当事人明确案件辩护核心要点、取保法律依据,同时完善当事人日常行医记录、居民口碑证明、无违法前科等关键事实,为后续沟通、提交法律意见夯实事实基础。
(二)多次对接办案机关,精准沟通辩护观点
依托三次会见固定的案件事实,承办律师多次主动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检察院侦监部门沟通案情,摒弃传统“依赖谅解书取保”的常规思路,从案件本质、法律要件、社会危险性三个核心维度阐述辩护意见:
第一,涉案行为社会危害性极低。 当事人仅开展基础理疗、针灸便民服务,未实施高风险医疗行为,未使用处方药、未进行手术诊疗;被害人未出现轻伤、重伤、伤残等严重损害后果,无刑法规定的“严重情节”,未达到必须追诉、羁押的严苛标准。
第二,因果关系存疑,证据链条不完整。 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被害人身体不适与当事人理疗行为存在直接、唯一的刑法意义上因果关系,案件关键证据存在瑕疵,不符合逮捕所需的证据确实、充分标准。
第三,当事人无社会危险性。 当事人系本地常住居民,无犯罪前科、无逃匿风险、无串供毁证可能,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态度诚恳,自愿配合案件侦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不会危害社会、干扰办案。
第四,羁押必要性不足。 结合全案情节,本案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即便最终认定违法,也无长期羁押的必要,符合取保候审、不予批捕的法定条件。
(三)突破无谅解书壁垒,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本案最大辩护难点在于全程无被害人谅解书,无任何协商谅解基础。承办律师精准把握司法裁判尺度,向办案机关明确:被害人谅解是量刑酌情从轻情节,而非取保候审、不予批捕的法定前置条件。
律师针对性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羁押的核心依据是犯罪严重性与社会危险性,而非被害人是否谅解;本案当事人行为轻微、证据存疑、无社会危险性,即便无谅解书,依然符合法定取保及不予批捕条件。
四、案件最终结果
1.公安机关采纳律师辩护意见,成功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当事人顺利解除羁押、恢复人身自由;
2.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与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认定本案证据存在瑕疵、当事人无逮捕必要,最终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3.本案实现了无谅解书、零赔偿协商前提下,非法行医案取保成功、不予批捕的优质辩护结果,彻底扭转了案件不利局面,为后续案件轻罪处理、不起诉或缓刑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办案总结与辩护心得
司法实践中,多数人存在“无谅解书就无法取保、无法不批捕”的认知误区,尤其非法行医类涉人身纠纷案件,办案机关普遍较为审慎。
本案的成功核心,在于律师跳出单一的谅解书思维,聚焦证据瑕疵、行为危害性、社会危险性、羁押必要性四大法定核心要件。通过三次精细化会见固定关键事实,多次专业沟通说服办案机关,用法律依据和案件细节证明:强制措施的适用核心是合法性与必要性,而非被害人的主观态度。
即便被害人不予谅解、拒绝调解,只要案件不符合逮捕条件、当事人无社会危险性,依然可以依法实现取保候审、不予批捕,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