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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和广州举办 “彩礼新规与家庭财富传承新蓝海”讲座

发布时间:2024-03-01 10:03:51 416 次

日前,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金融保险法律服务中心在环球厅举办了金融保险法律服务中心讲坛(第二期)。本次座谈汇聚了众多婚姻家事、家庭财富传承业内精英参与,包括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郑盛平博士、广东瀛于正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金融保险法律服务中心特聘顾问刘佰达律师,以及明亚领航团队的合伙人周广瑞等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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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保险法律服务中心秘书长陈晓媚律师简要介绍了金融保险法律服务中心的核心理念和长期目标。她强调,该中心的核心使命是助力中国中高净值家庭实现财富的稳健守护与长远传承。通过加强财商和法商建设,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打造更加可靠和周全的财富增长策略,并提供充满人文关怀、一体化全流程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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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李永刚律师的分享主题是《关于彩礼的相关涉法问题——对彩礼新规的解读》。他首先解释了彩礼的定义,指出彩礼是中国传统婚礼习俗的一部分,通常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及其亲属向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它承载着双方家庭对婚姻的美好祝愿。

在探讨彩礼的利弊时,李永刚律师认为,尽管彩礼可能通过提高结婚成本来促使男方更加谨慎对待婚姻,进而稳定婚姻关系,但从法律和社会角度看,彩礼制度的弊端远远超过其利处。他强调,婚姻的稳定不应建立在经济成本之上,而应当基于双方的情感基础和相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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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进一步分析,彩礼的存在根植于社会和文化基础,反映了性别不平等和某些陈旧的家庭观念,比如“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以及离婚后男性相对更容易再婚的社会现实。只有当这些深层次的社会和文化问题得到解决,彩礼这一习俗才可能逐渐消失。

在分享涉及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解读时,李永刚律师强调彩礼作为传统习俗,但彩礼不得成为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也不得借彩礼之名索取财物。在涉及彩礼的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彩礼的给付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等因素,来判定彩礼的返还与否及返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