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志军律师辩护的案件再传捷报,某虚开发票案经辩护被办案机关决定终止侦查。
据了解,该起案件辩护工作历经三载,一波三折。
2021年9月30日,工作和生活在北京的张某被江苏镇江警方以涉嫌虚开发票罪刑事拘留(此前已刑事立案),羁押在镇江市看守所。当时正值疫情期间,接受委托后,安志军律师紧急南下会见当事人,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情。
刑法意义上的虚开发票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情形。办案机关认定张某属于介绍他人虚开。通过会见和与办案机关沟通,综合分析掌握的情况和证据材料,安志军律师认为张某不具有介绍虚开的动机,亦没有介绍虚开的行为,现有证据在证实以上事实上明显不足,遂向办案机关提交系列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于2021年11月4日(被刑拘后的第35天)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当事人被取保后,安志军律师多次与当事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案涉事实的全过程,并持续与办案机关沟通和提出进一步的辩护意见。因案件背景复杂,某委总揽案件基调和走向,导致本案初期推进极其艰难,但本案证据链条存在重大缺口的事实客观存在,辩护工作的紧密跟进又使案件无法“带病”结案。三年的坚持与锲而不舍,办案机关终于在立案三年之后的2024年9月14日作出决定,对本案终止侦查。
本案之所以能取得相对不错的结果,当事人的态度同样重要。那就是,坚决顶住办案机关的“缓刑”承诺,尊重事实,相信法律,对没有的事实绝对不作虚假认罪认罚。这样的当事人及其态度,是很多案件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