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瀛和律师事务所高占强律师代理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某地方政府主动撤销了自己此前出台的政府文件,取得了令委托人十分满意的代理效果。
委托人周先生投入巨资,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设立工厂进行生产经营,其注册成立的公司曾于2006年获得上级政府环境保护局的建设批复文件,2012年9月19日,某地方政府向上级政府经信委出具的证明文件,写明周先生设立的公司建设所用土地规划为建设用地,所用厂房及配套附属用房均为合法建筑。
租赁期限还有10年才到期,为了逼迫周先生将厂房搬迁,出租房无故坐地起价,将原来每亩地租金不足2000元,一夜之间涨价到20000元,上涨了10余倍。周先生坚持按照原来的合同标准交纳租金,出租方却要用新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双方争执不下,打起了民事官司,出租方将周先生告上了法庭,以周先生拒绝履行交纳租金义务为由,要求法院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庭审中,出租方为了证明租金上涨有合法依据,拿出了某地方政府出台的租金上涨文件作为租金上涨的依据。
经过与周先生充分协商,高占强律师团队决定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政府撤销某地方政府出台的租金上涨的地方政府文件。
有意思的是,在该案的复议过程中,高占强律师代理的以上级政府为被告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也正在进行。当初,上级政府的农业农村局因告知没有土地租金上涨的文件,周先生向上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上级政府作出维持农业农村局的行政复议决定后,被周先生以共同被告身份起诉到某法院。
法庭审理过程中,高占强律师将前案中取得的某地方政府出台的土地租金上涨的政府文件出示给法庭,二被告上级政府和其农业农村局如同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前一个行政诉讼案件中,上级政府和其农业农村局均坚称他们没有出台过关于土地租金上涨的政府文件,后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某地方政府的文件却坚称土地租金上涨是依据上级政府作出的政府文件制定的。
最终,某地方政府不得不主动撤销(废止)了自己此前出台的土地租金上涨文件,这样的行政复议结果,使得出租方起诉周先生解除租赁合同的民事诉讼纠纷一案,失去了涨价的依据,起到了“釜底抽薪”的诉讼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