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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志军

个人简介

工作经历:

安志军律师,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先后在军队、政府机关、企业和律所工作,具备律师、基金业从业和建造师等多种执业资格,具有多领域职业经验和复合型专业能力,善于从法律规定、宏观政策、具体细节等多个角度综合考虑和解决问题,在解决企业和企业家重大涉法尤其是涉嫌刑事犯罪问题上有深厚的经验和专业积累。

专业资质:

律师执业资格 / 基金业从业资格 / 二级建造师资格

社会职务:

北京市律师协会政府公共服务与应急处置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代表业绩

01、担任包头市公安局某分局局长夏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第一辩护人;

02、担任鹤岗市东亚加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某涉嫌强迫交易、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恶势力犯罪第一辩护人;

03、担任保定苗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第一辩护人;

04、担任保定某人大副主席孙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第一辩护人;

05、担任哈尔滨战某被指控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第一辩护人,为当事人成功摘掉“集团”认定;

06、担任吕梁冯氏家族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第二辩护人,成功为当事人降低犯罪等级认定;

07、担任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某支行行长李某贪污案辩护人;

08、担任原国家税务局征管司个体处副处长、现北京某税务咨询服务事务所负责人周某涉嫌虚开发票罪辩护人;

09、担任深圳某电子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涉嫌对非公行贿、非公受贿、职务侵占一案辩护人,并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职务侵占;

10、担任四川成都某典当公司董事长王某涉嫌挪用资金案辩护人,成功在侦查阶段撤案;

11、担任四川成都某珠宝设计公司总经理李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辩护人,辩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并成功降低一半刑期;

12、担任北京钱生钱公司总监查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辩护人,成功将8000万的涉案金额认定刑期辩护为2年6个月;

13、担任四川广元某大型综合医院药剂师涉嫌受贿罪二审辩护人;

14、担任吉林某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温某职务侵占案辩护人;

15、担任崔永元诉黄某侮辱、诽谤案崔永元自诉代理人;

16、担任山东聊城陈春秀被冒名顶替案被告人陈某辩护人;

17、担任广东惠州李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代理人;

18、在山西高院、陕西高院代理一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