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经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批准正式发布。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陈栋律师参与起草该标准,担任团体标准起草人。
据了解,这是我国首部关于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团体标准,对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指标等提供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标准,是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领域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标准》的起草工作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作为牵头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上海之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起草专家组的构成涵盖了司法机关、国内知名高校、标准院专家、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其中不乏ISO37301国际标准制定专家组成员,均有多年的合规理论与实践经验。
《标准》的制定工作致广大而尽精微,在起草过程中,起草专家组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调研,突破了没有先例可循的困难。各起草人凭借务实严谨、丰富扎实的专业能力为《标准》的起草建言献策,最终成功与起草专家组一起最大程度提高了《标准》的质量,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空白。
陈栋律师
瀛和国际法律事务中心主任